因同創(chuàng)藍天公司未經許可,擅自在其主辦的網站上傳了北京全景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創(chuàng)作完成的《故宮》、《中國古動物館》兩部VR全景攝影作品中的76幅,全景客起訴要求同創(chuàng)藍天停止侵權、賠禮道歉并索賠相應損失。
上午,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法院支持了全景客的訴請。據悉,這是海淀法院審理的首例VR全景攝影作品著作權糾紛案。
全景客公司創(chuàng)作完成了《故宮》、《中國古動物館》兩部VR全景攝影作品,其中作品《故宮》已經在北京市版權局進行了版權登記。
該公司稱,同創(chuàng)藍天公司未經許可,擅自在其主辦的網站(網址:kuleiman.com)上傳了《故宮》《中國古動物館》兩部作品中的76幅VR全景攝影作品。侵害了全景客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,故全景客公司訴至法院,要求同創(chuàng)藍天公司停止侵權、賠禮道歉,并依據VR攝影作品的創(chuàng)作難度,按6000元每幅攝影作品估算,提出46.2萬元的經濟損失賠償要求。
庭上,被告同創(chuàng)藍天辯稱,原告主張的權利存在瑕疵,對于部分作品的權利無法得到有效的證明,原告主張的76幅作品中,僅有43幅作品進行了著作權登記,其余33幅作品原告僅提供了電子證據,無法單獨證明涉案作品的創(chuàng)作時間及作者信息。
被告認為,其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,并沒有做出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,且對他人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并不知情。涉案全景作品全部由用戶免費注冊和發(fā)布,被告均在用戶協(xié)議中對遵守著作權等進行了必要的提示,被告未對涉案作品進行任何編輯、整理和推薦,應當使用“避風港原則”。被告從未從用戶提供的作品中獲得經濟利益,在收到起訴材料后立即對涉案內容進行了強制關閉,不存在過錯。
被告認為,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過高且無證據支持,涉案作品在被告網站展示期間的瀏覽量和傳播度極低,原告作品的拍攝質量也遠低于行業(yè)水平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涉案作品為全景攝影作品,具有一定的拍攝和創(chuàng)作難度。同創(chuàng)藍天投資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將攝影作品直接展示在網站上用于宣傳。涉案作品在線瀏覽量較大,受關注度較高。同創(chuàng)藍天公司構成侵權,綜合認為賠償46.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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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
劉園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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