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(記者劉浩)上海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近日對上海市生產、銷售的乘騎車輛玩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(jiān)督抽查。共抽查20批次產品,經檢驗有3批次不合格,涉及標稱商標為“奇動”“寶貝虎”等品牌,不合格項目為增塑劑、活動部件間的間隙、前后穩(wěn)定性、制動裝置、標識和說明。
其中,標稱由上海龍錢玩具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童車,標稱商標為寶貝虎,標稱規(guī)格型號為BBH-7777,標稱生產日期為2023/9/15,前后穩(wěn)定性、制動裝置不合格;標稱由平鄉(xiāng)縣旺歐兒童玩具廠生產的兒童滑行車,標稱商標為奇動,標稱規(guī)格型號為MK001,未標注生產日期/批號,增塑劑、活動部件間的間隙、標識和說明不合格;標稱由浙江童年童趣游樂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兒童助步車,標稱商標為童年童趣,標稱規(guī)格型號為TN-TC-01,未標注生產日期/批號,前后穩(wěn)定性不合格。
上海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提醒消費者,在選購乘騎車輛玩具產品時,要注意檢查產品是否存在銳利尖端、邊緣和突出物等易造成傷害的部位,并檢查玩具小零件是否安裝牢固,產品的運動部件之間的間隙等是否會夾傷孩子的手指。如選購的產品配有塑料包裝袋的,拆封后應立即收好或丟棄,不要讓兒童玩耍,避免造成窒息等安全事故。此外,應根據產品的使用年齡段及體重挑選合適的產品。
為確保童車安全,我國于2006年就已對童車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(CCC認證),童車產品應在產品本體和包裝上加施標志,否則不得出廠銷售。因此,購買童車時,應選擇有CCC認證的童車,拒絕購買無CCC標志的產品。
(責任編輯:佟明彪)